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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PJ:那是我第二把贝斯。刚拿到手的时候是紫色。有人把乐器整个放进紫染缸里了,茄子似的紫红色。那是把1951芬达贝斯,我只用它弹Black Dog和别的一首曲子,它声音非常尖锐。所以那时候我是带着两把贝斯巡演的,直到我最终有了第三把贝斯,八弦的那把。

JP:如果没在巡演我就在写歌。我靠这个活着,这是我的生命。开演唱会时的精力加之发狂似的巡演速度,让回家就像到了另一个极端,(这是两种)截然不同的平衡,天平因此能保持对等。我总是在写歌,我总是在想下一步要做什么,什么对于下一张专辑来说是好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