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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borah Bonham的结语

要写下John和Michael对我意味着什么并不难,一个词就够了—— 一切。我想你也可以说我很幸运,因为和有些人不同,我还有这些奇妙、美丽的回忆,其中很多留在了这本书里。我还有这些可以依赖。可是,我仍然感到被亏待了。还有那么大的一个空洞。我想念那些幽默、音乐——在对所有类型音乐的喜爱上,我们是如此的相似,我想念那些畅谈与打趣——那份友谊与陪伴。我想念它们。

我那么早就初识了那样的音乐——Led Zeppelin 1。过去我经常会请朋友来玩,放起Dazed and Confused,说:“好,等到变快的那里我们就开始跳舞。”我们那时候只有七岁呢!John的鼓声永远令我震撼,唯一一个接近他的人是他的儿子Jason,后者在我的专辑The Old Hyde里曾与我愉快合作过,这张专辑是写给John,爸爸,和Michael的。

毫无疑问,齐柏林飞艇的音乐对我影响深远。要怎么不会呢——我和它一起长大,也深爱它。我爱它无法被归类。一系列的布鲁斯、摇滚、民谣和灵魂乐——每一首都是不同风格、每一张专辑都独一无二——如今很多新乐队都缺乏这种特质。如果唱片公司允许乐队发挥更多,而不是只想着套“电台公式”就好了。齐柏林飞艇才不在乎这个呢——它永远只关乎音乐,这也是为什么它的音乐动人。直到今天,我依然是它最热切的粉丝之一。我搬了三次家好找到新的人一起看The Song Remains the Same的录像带!在我们家里,这成了个长期的笑话——我们走进酒吧,喝了几杯(就像你一样),回家里开派对。我丈夫Pete远远地瞧着我,想着:“马上就开始了”,而我肯定会说出命定的话语“我的录像带哪去了——来看齐柏林飞艇吧。”你们这些了解电影的人一定知道——Dazed and Confused里那段Jonesy和John的对视。我想Jonesy想赶着进重音段,John看着他摇了摇头——我真的很爱那里。完全显示了这两人有多亲近。我看坏了三盘录像带,但我现在有DVD了!所以我又搬了家,附近酒吧还有一大堆没看过它的新朋友们呢。快乐!

John非常尊重许多风格的音乐,尤其是摩城风格的。他和Michael经常会放James Brown、Otis Reading、Sam and Dave、Smokey Robinson、Aretha Franklin(只是很少的一部分)这对我影响深远。他们同样也都喜欢Joni Mitchel,CSNY,和Fleetwood Mac。后来Mick Fleetwood在我的专辑中演奏时,我脑海里全是和John还有Michael一起聆听音乐的时光,令我唏嘘不已。

人们说所有的音乐都会替人留住某时某地的记忆——Joni Mitchel的Court and Spark 对我来说正是这样。想听那张专辑不落泪很难。它让我想起John和我一起在法国南部的日子,那时他正为了避税离家。我们一直在循环那张专辑——John常对我说,“听听那里面的钢琴,你觉得怎么样——很美妙,是不是。”它让我想起和Michael坐车时,我们会把音量调到最大来听Help Me。

我还记得有一晚Pat去了健康农场,John让我和妈妈帮忙照看Zoe,他能去酒吧喝一杯。妈妈最后去睡觉了,但对我来说,我就像走进了糖果店的小孩。John拥有你能想到的所有唱片。我才不会上床睡觉呢——我才到A区——还有整个字母表等着过呢。终于,John回家了,说:“哦,你在听Hendrix?“我没听过他太多的音乐,但经常听说他。John突然消失了,回来的时候抱着一堆录像带。我们坐在那里看Hendrix、怀特岛音乐节、聊所有你能想到的音乐,一直到早上。那是和大哥在一起最最可爱的时刻,也是我永远珍爱的一个晚上。

为我买马也是非常珍贵的记忆。那是唯一一次我记得只有我们三个,John,Michael和我在一起的时候。我们一起度过了那么美好的一天。那天到底是不是要去买“阿喀琉斯”如今看来其实无关紧要。好吧,那时候不是,但现在我回想起来,那是个很特别的时刻。当警察乐队的Roxanne传来时,John把音量调到最大,说:“他们会是下一个厉害乐队。”他说得很对——好歌一出现他就知道。不用说,我自然也成了警察乐队的乐迷,直到John带我去见了他们。

警察乐队当时在伯明翰欧典剧院演出。别问我时间,和Michael不一样,我从来不写日记。我只记得John和Matthew来接我和Jason,我们一起去的。肯定是70年代末,因为我还记得自己觉得John还愿意去看各种乐队真的很好——尽管飞艇已经声名远扬,警察乐队绝对还没到那份上。

我们到达现场,被赶进舞台边,看了场很棒的演出。乐队表演精彩得难以置信,下台的时候John向他们所有人致意。我们又去后台见他们。一进门John便不吝赞美。他见到了Stuart Copeland,后者对他似乎有点敬畏,还有Andy Summers,两个人都挺可爱。他们似乎很难相信齐柏林飞艇的John Bonham来看他们,更重要的是,他还觉得他们很棒。

一切似乎都进行得很顺利,直到John转身见Sting,后者正坐在一把摇椅上,态度和他的队友们完全不同。John提起他在伦敦阿尔伯特音乐厅为Rock for Kampuchea演奏的事,和Paul McCartney一起,还邀请了一堆人来,也问他们是否有兴趣也来参加即兴演奏会。对此,Sting的回答是:“哪个Paul?” John向他走过去的时候,Sting还说:“嘿,别踩到我的蓝色小羊皮靴了。”

人的记忆真是很有趣——我一直记得这一段。同样有趣的是,一秒钟之内你就可以完成从对乐队的喜爱到对家人的忠诚间的转换。突然之间我就从“这家伙超棒”变成“这家伙是个混账”。哪个 Paul???哦,拜托,他不能那么蠢吧。

气氛变得有点紧张,但John全程都很冷静。我记得自己想过“揍他啊”,但John一直都很冷静,我们就这么离开了。在坐车回家的路上,我大骂刚才发生的那些事有多恶心,在这么伟大的人面前,这人以为自己是谁啊。(好啦,你得记得他是我哥,在我的世界里就是最好的乐队里最好的鼓手。)John转身说:“你知道吗,我们刚刚成名时也是那样——很自然的事——这家伙可前途无量呢——他身怀绝佳的才华。”

对,好吧,但我还是把自家墙上的警察乐队海报都揭了以示抗议!不过现在看来,我不得不说,他们是我心目中的十佳,但我想起那天的Sting还是觉得不舒服。我还是会经常放他们的专辑,正好也说明他们的专辑好到可以盖过那些。

我现在倒是很想再见见他是什么样的,因为看电视采访,他似乎非常长成了一个挺可爱的人。希望如此。毫无疑问他的音乐是一流的。

John去世后,Michael和我走得非常亲近,并不是说之前不亲,但我们变得非常需要对方。他是我的依靠,也是我最棒的朋友。他教会我懂了很多音乐,我们在一起的快乐时光数不胜数。

说我爱我的哥哥们就已足够——他们给我的性格添彩许多,我为他俩感到非常、非常骄傲。

我想爱过又失去总要好过从来没爱过。如果从未失去就更好了……

 

[注:John的弟弟Michael ‘Mick’,在本书第一稿刚刚完成的2000年因突发心脏病去世。]